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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珊集——韩嗣煌
上传时间:2013-11-22 23:28:54  浏览次数:2900

阑珊集

韩嗣煌


桩法概要
        
    在相对静止状态中求得拳劲的训练,称为“站桩”。这个名字从哪个时代提出的,已经不好考查了。据专业武术家们所谈,“桩”的意义是指两腿自膝以下,犹如埋在土中的木桩,这种感觉上的比喻,倒是颇值得耐人寻味的。
        
    “站桩”作为一种拳术训练方法而出现,是我国拳术水平从低级阶段过渡到高级阶段的重要标志之一。在以前,拳术训练总是离不开“招法”,直到现在也还有人误解拳术仅仅是招法和套路。实际上,在出现了桩法训练以后,练拳者求得拳劲的途径是更为直接了,拳术界对于拳术追求的目标和训练方法,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因而使练拳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其他训练方法所不能代替的力量效果训练与之配合,组成一个综合训练体系。
        
    所谓“相对静止”,乃是指在站桩过程中身体各部没有大幅度运动,与之相对的就是“试力”。试力时身体各部以及步位均在不断地变换位置,由此可见,“站桩”主要是求得在一定姿态下力量的谐调,而“试力”则要求得力量谐调与运动谐调的统一,因而可以说,如果把站桩看作基础,则试力为其发展,二者在本质上有一定的区别。
     下面就站桩时的几个问题作一简要说明。
        
    (一)站桩的根本意义,在于建立神经系统对于全身肌肉的指挥(由于没有专门研究生理方面的材料,可能用辞不当),因而它既是神经方面的训练,又是肌肉方面的训练。所以它不仅能为拳术技击服务,而且具有明显的强壮身体、治疗疾病的作用,在这方面有不少的例证可供询查。但由于目前尚无大规模的医疗方面的配合研究,使我们只能是看到其效果,缺乏对其机理的深入研究,现在对站桩的健身效果的解释,基本上是根据实践结果进行种种推测的假说。
    作为技击的基本训练,站桩最容易求得拳劲,拳劲的含义已有专文论及,此处不再敷述。
        
    (二)我国前代拳术家经过长期实践,认识到为了达到神经指挥肌肉的目的,以期求得拳术领域内的特殊力量-----拳劲,必须借助意念活动,意念活动的提出使我国拳术在训练方法上产生了大幅度的飞跃,在拳术与体操之间形成了清晰的分水岭。
      在不同的训练阶段,为了取得不同的训练效果,意念活动也随之不同。
      一般说来,作为拳术训练的开始阶段以求得身体各部的舒展为主。因而意念活动总是围绕这一目的而设立的。
        
      (1)在这一阶段中,模似身体在水中的漂浮,可以认为是“第一意念活动”。通过这一模拟达到骨胳的伸张而肌肉不缩紧。另外还有种种说法,例如假想淋浴时舒适状态等等,都不外是达到舒展之目的,通常在这一范围内,就可以起到健身的效果,不必再做进一步的要求。
        在身体舒展的同时,必然要求呼吸通畅而自然,心情要平静。
        有人提出站桩不要想任何事物,这种说法是根本不正确的,它不仅否认了意念活动而且从生理上说也不可能。
        
      (2)进一步的意念活动,乃是假想肢体的飘散与毛发的伸张,在这种意念活动的诱导下,不仅各个关节的韧带受到加强的训练,而且训练的范围扩大展到皮肤。应当指出对于皮肤的训练,是我国拳术训练中具有特色的一个环节。我国拳术界从历史上有一句流传下来的话,叫作“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因此有很多人把站桩误解为“气功”,其实从拳术的角度来谈到“气”,是指从呼吸的匀畅入手,进而训练呼吸与松紧的配合,这一点在其他运动中也有反映。特别是要求爆发力的各种动作,当其发力的刹那,不与呼吸紧密的配合是不可能的。
        
    那么是否拳术训练与肌肉无关呢?其实不然,因为当我们作各种训练(动作或是不动作)的时候,肌肉会得到自然的锻炼,所谓“外练筋骨皮”,是要告诫训练者不要盲目的用力而造成肌肉的僵化而已。
        (3)高级的意念活动总是与矛盾训练分不开的。
        
    矛盾的训练,一般是从自身到身外,从局部到整体,因而随着矛盾训练的过程,意念活动自然有所不同,例如作初步训练的“抱球”,乃是使人手、臂、肩、背,发生统一联系的一种训练,可以认为是一种自身与局部的训练,而进一步的假借----“抱树”,则可看成是自身向身外的扩展,局部向整体的扩展,再进一步就要松紧的矛盾对立面,设想在身外构成身外矛盾,应当着重指出,在进入身外矛盾训练的阶段时,必然要求整体矛盾,否则要出现偏差。
      由于矛盾训练从自身到身外不可能截然分开,有时在早期就引进一定程度的身外意念,这也是许可的和有效的。
      例如在身体具有漂浮感的同时,设想随着身外水波的荡漾的摆动,这种意念活动,实际上是身外矛盾与整体矛盾训练的一个部分。
        
      (4)从站桩的环节来看,通常把弹力的培养设想为“踏绳”。这一沿用的语汇衬实际上有一定的偏差。因为实际上可“踏”的东西不是“绳”,而是刚度极大的弹簧。
        
    在感觉上的弹簧强度并不是随着练拳者的想象能够随意增大的,它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着练拳者功力的强弱。更具体的说,它依赖于练拳者的初级阶段所抱的球的分量,王芗斋先生曾说过“先抱纸球、再抱木球、后抱铁球”。正是说明了矛盾的感觉在练拳者身上有所增加,在正确的训练途径下感觉及感觉的变化是训练程度的“温度计”。是客观存在的,不幸的是不少练拳者为了急于求得功力的增长,在这种感觉中掺了假,妄想以用力来代替矛盾强度的增加。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方向性的错误,是王先生屡次批判的所谓“揠苗助长”,其后果不但不能使拳劲得到提高,甚至于要走上邪路,这种后果在不同的人身上会在不同阶段表现出来。
        
    灵活与有力是拳术训练所追求的两个重大内容,灵活的意义,在于能够敏锐的觉察对方力量的变化,并能不时调整自已以适应战斗的需要,因而拳术的讲的灵活是有根据的,不是为了变化而变化。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拳术有所谓“抱羽毛球”及“鸟难飞”等训练,前者侧重于“敏锐的体察”,要求通过羽毛末梢与球体本身发生联系,后者则侧重于通过意念诱导迅速地调整自已的整体力量状态。
        
    (三)桩法训练必然有其一定的阶段性,因而也就必然有其规律性,但桩法本身又是无穷无尽的,是从事拳术训练的人终生必须坚持的基本功之一。所谓有阶段是指每个时期训练目的及体验的感觉均有差异。一般说来,前期的训练主要是求得伸展和舒张,随之以自身矛盾的训练为主建立初步的甚至是局部的连通。自身矛盾的训练通常与身外矛盾的训练有所交叉,不可能有极为明显的分界线,后期的训练则是以身外矛盾为主,并逐渐融合弹性呼应的训练。应当明确指出,拳术是一门实践性极为强烈的体育科学,在不同时期应当有不同的实践,在拳术训练的高级阶段,通常必须从自已的直接实践中提出问题,反过来用基本功的训练加以解决。其次则以观摩他人的实践,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其中可以学习之点,或是从他人失败的教训中给自已提出课题。
        
    一般说来,站桩的阶段性实际上是以连通“矛盾”与“弹性”训练的重点为划分依据的。当然三者之间并不存在截然的界限,但在某一阶段内主要训练目标是明确的,因而形成了各阶段的差别。
        
    在一定阶段内,站桩的姿态,意念活动的内容,练拳者的感觉等方面,均有所不同,除此以外,针对某一练拳的具体的人来说,可能在某一阶段内为了突破某一力量上的障碍而附加了特定的训练方法,这是自当别论的。
      为简单起见,我提出以下概略区分,以供爱好者们参考。
        
      (1)以“连通”为主要训练目标时,求得身体各部的舒展是主要的,这一阶段要以养生桩为主,其意念活动以身体漂浮为主,与此同时配合简单的试力,例如两手在水中的摆动、摩擦步以及一切体验水的阻力的动作等等,顺便要说明,体验水的阻力乃是极为重要的训练,这种感觉应从局部(一般从手部开始)逐渐扩展到全身。另外,还有其他各种类型的感觉,将随站桩程度而异,不再敷述。
        
    这一阶层的动作必须强调轻、缓、匀。同时要求呼吸通畅而均匀,防止心脏和肺部承担过重的负担,至于姿态的要求,我拟在将来收集一些优秀武术训练者的照片以供借鉴,要比空洞的纸上谈兵实际的多。
        
      (2)随之而来的训练,应以自身及局部矛盾为主,并向整体矛盾延伸,具体的说,就是“抱球”和“抱树”。这一阶段的意念要求应以抱持的物体为调整自身各个肢体部分的主要依据。在抱球时要求抱的明确,感觉清楚。所抱的球在不同训练时期有“质”的差别。例如纸球有纸球的感觉,木球有木球的感觉等等。这种质的差别乃是训练中的假借,当然是和抱真正的木球是不一样的。假借的作用不过是要通过它来建军立矛盾而已。我以为至少要在木球的初步感觉形成以后才可以进而“抱树”。若干年的实例证明,凡是急于求成而跳班的人,大都留下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将来补课十分困难。
        
    特别要说明一点的是,在上述两个阶段中都应在适当的条件下求得精神放开与放远。这不仅是为进一步的身外矛盾打下基础,而且没有精神的开阔,要想取得积极的舒展效果也是不可能的。
        这一阶段的试力,主要以“摇橹辘”或“蜻蜒点水”为主。条件成熟时可以轻轻推拉所抱的球或树,争取初步的力量与运动的统一。
        (3)抱树的实体感出现以后,桩法训练须向技击桩过渡。
        
    技击桩不但在曲折上与养生桩不同,其训练内容也有阶段性的差异。其一,这一阶段应以整体矛盾为主;其二,这一阶段应以身外矛盾为主(即假想的矛盾对象存在于身外);其三,要反映出矛盾主要方面的变化来;其四,作为我国武术训练的秘要所在这一阶段中必须建立起手心,足心,以至于顶心的吸力感,这一阶段所配合的就是典型的试力动作。
        
      (4)我以为在这一阶段后期,要使练拳者投入一定分量的降龙桩、大步桩和子午桩训练。看来缺少这种训练是有缺陷的,从强度及腰腿的特殊需要来看,这些桩法的训练者是十分必要的,这一阶段试力应以“神龟出水”为主,配合各种路线的走步。
        
      (5)弹性与鼓荡的训练是拳术训练的高级阶段,这一阶段虽大部以技击桩为主,但实际上它的姿态是多样化的,主要以训练者的具体要求为转移。通常能进入这一阶段的人大都对拳术整体有了相当的认识;绝不能像小学生写字一样对着字帖一步一趋,绝大多数的练拳者(指达到一定阶段的人),在这一阶段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综合性的。
        
    从系统上来看,应当达到上下连贯,左右纵横,溶基本训练与发力作拳等动作于一体。这一阶段乃是拳术家成熟的阶段,他必须深入探讨拳术的战略和战术,必须认真的总结前此以往的拳术实践,结合自已的实际努力钻研拳术的理论问题,必须独立地发现缺点,提出问题,拟定训练方法。
    在这一阶段中能否在大的原则方面摸清拳术的规律,不是就事论事的,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地提出自已对问题的看法,决定着一个拳术训练者终生的水平。
    学者是无尽的,认识也是无尽的,实践中提出的问题更是无尽的。据我揣测,前代拳术家的风格水平和修养大都在这一阶段集中的体现出来。
        
    拳术训练是一门深邃的科学,虽然是概略的讨论站桩,但不可能不和拳术的整体发生联系,而且想要片言只字地说明一个重要问题是非常困难的,弊病之处实在是太多了,只能为拳术训练的现代化、科学化贡献毫末的愚见而已。


论拳劲
        
    各种体育运动,对运动员都有共同的要求,例如速度快、动作有力、能够耐久、动作谐调、反应灵活等等。此外,各个运动项目也都有其特殊要求,这是自不待言的。
        
    初看起来,似乎各种运动有各种不同的技巧,不经过专门训练难以掌握,实际上这里还隐藏着更为深刻的问题。这就是,各种运动因其目的不同,既有其特殊性,也有其力量方面的共性。本文将仅从拳术的力量方面进行探讨。
        
    从生理常识可知,人的力量来源于肌肉的收缩。粗浅地比喻,人好比一台起重机,骨骼就是钢架,肌肉和肌腱好比绳索,当我们放松某一系统的绳索而拉紧另一系统的绳索,就形成了肢体的运动。肌肉和肌腱系统的松紧,完全受人的神经支配,而神经对肌肉系统的支配,与人们的生活及生产劳动的关。当我们日常不断重复某一动作时,神经的支配就相对地灵敏和准确。不然的话,就相对地迟钝和紊乱。所以当人们从事自已不熟练的动作时,自已感到很费力而效果却很小。有些肌肉很发达的青年到农村去劳动的时候,其耐力反而比不上肌肉不那么发达的老农民。这一方面是由于劳动的技巧及锻练的问题,但却反映着松紧不谐调的矛盾。
        
    拳术在古代是战斗的手段,它的一般动作在日常生活和劳动中不常出现,或是根本不出现。所以不经过锻炼的人,往往感到用不上力量,或是感到自已用力很大而效果很小,其原因就在于此。当然,我们不能否定体力。在锻炼程度相同的条件下,体力强者显然处于有利的地位。然而战斗的动作瞬息万变,要求力量的变化即松紧的变化高度灵敏,所以生理的体力优势就相对地被减弱了。
        
    有时在一定的条件下,体力较强而没有经过锻炼的人往往显得比体力较差而经过一定锻炼的人战斗力量为弱。这是稍经拳术训练的人就可以体验出来的,是拳术界司空见惯的事情。因而拳术从历史实践中提出自已所需要的特殊力量,术语称为“拳劲”
        
    拳术训练的特有实质就是锻炼拳劲。不然的话,姿态和动作都会与体操及舞蹈完全相同了。至于技巧,当然占有相当的地位,但它毕竟要在拳劲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是拳术界的常识,兹不敷述。
    根据上述讨论,我们必须提出下列问题:
        (1)为什么没有经过训练的人,不能充分发挥他的力量?
        (2)拳术所需要的力量---拳劲---及其特点何在?
    首先让我们分析第一个问题。
        
    现代科学告诉我们,研究任何事物都必须抓住这个事物本身的矛盾。从前述比喻可知,当从们移动某一肢体时必须放松某一系统的肌肉,张紧另一系统的肌肉。用力更是如此。如果肌肉系统完全放松,当然是无力的。但如果矛盾的系统同时张紧,虽然本身肌肉处于收缩状态,而由于两个系统互相干扰、互抵消,所以对外来说就显示不出作用,或是作用很弱。有些人虽然自已感到用力很大,但效果很小,就是这个道理。
        
    人们对日常生活中熟悉的动作,神经支配由于熟练而准确,矛盾系统基本上不起干扰或是干扰很小,则其体力能够发挥出来。一旦处于不习惯或不熟悉的姿态运动中,每当用力的时候,神经支配不准确或是发生混乱,则矛盾的系统总是同时张紧,因而其体力大部分被内部的矛盾对立面所抵消,体力就发挥不出来。特别是当瞬间用力的时候,客观上没有足够的时间去逐渐调整身体的各个部位,则神经支配的不准确就更赤得突出。
        
    总括来说,每当用力的时候需要身体各部分的肌肉、肌腱等,要有合理的松紧配合。不能达到这一点就会引起干扰,甚至于全部抵消自已的力量,所以我国前代拳术家把拳劲概括为“松紧、紧松勿过正”,甚至于认为拳术的问题就是松紧的问题,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由此看来,松紧的问题是一个用力状态的共同问题,那就必然是各种运动的共同性问题。那末,拳劲的特点何在呢?让我们在分析第二个问题的过程中,继续深入讨论。
        
    要分析拳劲的特点,首先要了解打击力量的来源。我国拳术界曾有一句名言,叫作“消息全凭后足蹬”,这是打击力量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它的意思是要利用地面磨擦的反作用力。例如我们用手去推一个重物的时候,则必须依靠腿向后的蹬力;拔河运动时,需要利用腿部向前的蹬力,这就是最明显的例子。有时拳术动作经常要利用身体动荡时由体重所产生的惯性力,而动荡的来由大都是利用地面的反作用力,使自身产生运动的结果。所以虽然惯性力与推、拉的力量不同,却都来源于同一个地方。
        
    拳术界也有一句名言:“力由脊发”。它的意思比较隐蔽,实际上是要求利用躯干以至肢体的弹力(当然这不是全部的含意)。有些排球运动员,两腾空而起后才发出击球的动作,所利用的主要是躯干以及肢体的弹力。
    为了清楚说明起见,我们还将进行下面的阐述:
        
    当我们利用地面反作用力时,力量要由足部经过脚腕、膝、胯、腰、肩、肘,手腕而达到手,并由手传递出去。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某一关节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则传递的力量就被削弱或破坏。有时甚至无法形成足部“蹬”运动。运动员的起跑动作,看起来是简单的一蹬,然而不经过训练的人,根本做不到合理的刹那间的一蹬,这不是普通运动中极为明显的例子吗?更何况打击动作要求蹬力通过许许多多的环节从手上传递出去。对神经支配的要求,必然是更为广泛,更为复杂了。未经拳术训练的人,通常对日常劳动所能做到的动作,神经才能合理的支配,体力才能基本上得到发挥。经过拳术训练的人,神经支配是合理的,由足部到手部的各个环节,基本上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个状态称为“连通”。“连通”是拳劲的基本特点之一。
        
    除了连通之外,弹力是拳劲的又一特征。我国拳术家有云:“无点不弹簧”。这是告诉我们,拳术的力量除了肢体扩张时紧强的支撑力(本身肩架的合理配备)之外,全身的弹性呼应(需从站桩中求得紧松、松紧的转化,力是量方能形成弹性呼应,更加上重心的转移,产生之惯性力及假借力。是非常重要的。从拳术的角度来看,这种弹力,通常需要以连通为基础而发挥,没有连通,即没有各个重要环节的合理配合,则实际上无法利用肌肉和肌腱的弹力,因而力量的运用要受到严重的影响。
        
    最重要的特点,在于拳术训练的人,其自身矛盾是混乱的、下意识的,根本无法明确自身的干扰。而拳术训练却要求训练者自已清楚地明确各种对立的体系,把各个对立的体系完全归纳于有意识的神经控制之下,使干扰的方面转化为有利的因素,使其为一定的用力状态服务。达到这种程度的人,他的用力方法不是单纯的拉、压、推、顶,而是在某一肌肉系统的帮助下,使自已各个肢体部分具有拳术要求的配合。这种配合就是拳术术语中所谓的“整”。由这个角度说,“整”是力量运用的状态,是拳术力量谐调的体现,所以它本身就有程度的深浅。“连通”状态,无妨可以看作是“整”的初步,而矛盾的综合利用,则是:“整”的高级阶段。拳术家在若干年的锻炼过程中,重要课题之一就是要求得在各种运动条件的“整”,并使之不断提高。顺便指出,随着“整”的状态的提高,训练者自身会有明确的感觉,而其外形上也有一定的特征。程度较高的人可以通过外形来观察训练者的进展及其存在的缺陷。
        
    在历史上我国人民喜爱拳术活动的人很多。数千年来从事拳术训练的千百万人,从实践中探索出极为宝贵的拳劲训练方法,实际上是我国文化遗产中值得珍视的一部分。本文只不老祖宗从理论方面提出一个梗概而已。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结论:
        (1)拳劲是指连通、弹性及自身矛盾系统的控制和利用(今后为简便起见,将把训练者体认和利用矛盾系统的状态称为“建立矛盾”)。
        (2)拳劲的训练关键乃是矛盾的建立,其必要的基础是“连通”。
        (3)建立矛盾最有效的方法是意念活动。
        (4)矛盾的状态不仅在训练者本人具有明确的感觉,而且具有一定的外形特征。所以它是可以认识的,是可以掌握的。


泛论虚实
        
    虚实这两个字,在我国拳术训练中屡次为造诣较高的拳术家所引用,并认为无论在锻炼过程中或在实战过程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以至于在拳术这门学术领域中,成为指导原则之一。
        
    正如其他重要概念一样,由于我国拳术在几千年的实践过程中,没有或者基本没有上升到系统的理论高度,因而虚实的含义一直是较为含混、较为模糊的。这种现象显然已经成为学习拳术与发展拳术的重大障碍,急待拳术研究者们努力予以解决。
        
    有人认为“虚”是指拳术实践过程中的佯攻动作,或是不具备真实力量的姿态;“实”则是力量强点。这种说法,乃是以战术表面现象来解释的。而实际上,拳术界以“虚灵”和“沉实”来说明力量状态的两个方面。从力量状态的角度来看,“虚实”含意及其影响则要深远得多。本文正是从力量状态的含意来加以讨论的。
        
    拳术的实践早已认识到,具备拳劲并不断使之壮大、使之强化乃是拳术锻炼的核心所在。在这种直观认识的指导下,拳术锻炼者通常总以加大训练强度、延长训练时间,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更为确切的说,其目的是使自己力量状态浑厚、笃实。这就是“沉实”的含义。
        
    从拳术训练角度来说,为了求得合理的舒展,求得神经系统对肌肉合理松紧的控制,摆脱不合理的肌肉僵滞(所谓僵力或拙力),乃是绝对必要的。所以在初步训练时就一再强调,尽管要求一定的姿态或一定的动作,学拳者只能在某些意念诱导下,通过自身的感觉去体认自己所探索的拳劲。
    体认是拳术锻炼者对内在活动的认识,其外部表露则是精神面貌和姿态(或动作)。我们把神和态的总体称之为“势”。
        
    可以说,在训练过程中摆脱僵力之“势”,是“虚灵”的内容之一。进一步说,是否只在训练之始才要求摆脱僵力就算终了呢?不是的!如果我们沿着拳术矛盾力量状态的脉络来看,不论是从无到有,还是从局部到整体,从自身到身外,以及矛盾主要方面的变化等等,均应从“虚灵”入手。而后才可以谈到矛盾的壮大、强化,以至于个别弱点的改善。这是训练过程中一条“唯一”的途径,是不可逾越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虚灵”在探索拳劲过程中,贯穿于每一阶段每环节之中,因而是主导的。反过来说,沉实是拳劲的壮大,是继探索之后的必要发展。它不应当也不可能离开“虚灵”而从另外的途径产生,因之是依附于“虚灵”的结果,王芗斋和姚宗勋两位先生,在意拳的创造和发展中,都在这一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但这并不是说,绝对排斥了局部强化的训练,在拳术锻炼过程中的某一时期,伏虎桩的训练就是实例,不过这种局部强化训练的地位已经全然不能和“虚灵”等量询观了。明确地说,尽管这种明显的强化下盘的训练,也必须具备狂风卷树,拔地欲飞,随时出动的跃然之势,而不是僵死地压迫下肢肌肉。把下盘的训练和总体训练割裂开来,不恰当地摆在统辖的高度,将永远达不到现代拳术全面训练所要求的水平。拳术发展的历史进程早已超越这一分阶段。
    即使在拳术的实战过程中,“虚灵”也有其特有的作用。为此,我们需要探讨下述问题:
        (1)发力是否要求条件?
        (2)发力之前有无所谓“准备动作”?
        
    我们可以断言,无须任何调整,并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充分发挥自已全部力量,这仅仅是理论上绝对理想化的目标。拳术家终生的训练都在向这一目标奋斗。尽力使自己需要的条件一般化,尽力缩小特定的要求,以期在别人认为没有可能的条件下创造出自己的可能性,在别人较长的(相对而言)调整时间中,缩短自己的调整过程,力争最大限度抓住战机,不放过任何微小的有利条件。然而实际情况却总是瞬息万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变化、不断地调整以创造有利的时间及空间条件。不论自己所需要的条件是多么普通,所需要的时间是多么短促,须要的变化多么微小,总要通过运动来取得。这就是“虚灵”另一层的意思:即随时准备迅速改变和调整自已运动的力量状态。
        
    拳术家为了使锻炼者容易理解,提出了形象化的比喻,叫作“如履薄冰”。可以想像,当人们在薄冰上行走时,绝不会实拍拍地一步踏下去,而是要使全身保持着“试探”之势,以便一旦感觉到脚下的冰层有问题的时候,迅速拔脚而起。拳术家正是抓住这种力量状态,以便使自已能迅速变化(包括步法的转移)的最大能动性得以发挥。
        
    这种力量状态,在奋力一击的条件构成以前,总是居于主导地位的,不仅如此,它还为力量效果的强化、力量的脆快等提供合理的基础。因为它最利于力量的调动及集中。
    但是,这并不排除在某些过程中以自己的优势兵力作为创造有利条件的辅助手段。而从战略上说,是居于暂时的、有若干附加条件的地位。
        
    当然,由于拳术锻炼者的训练程度、身体素质的不同,其力量的强弱亦显然不同。这就提出了矛盾强化、力量浑厚的训练要求。所以力量的壮大也是决不可偏废的一个方面。然而它和“虚灵”有密切的联系,在训练过程中不能孤立地看待。
        
    不少拳术爱好者们总喜欢把一切归究于功力的大小,因此大都出现只追求沉实而不求虚灵的偏向。殊不知现有的功力是否能合理地使用?是否能发挥应有的效能?以至于怎样才能使现有功力壮大起来?这不仅是量的变化,还要努力争取质的变化。如此等等都和对“虚灵”的认识密切相关;也和把“虚灵”摆在甚么地位有关。一见之愚,仅供拳术研究者们参考。


论矛盾在拳术训练中的地位及其他(一)
        
    一切体育运动都讲究“谐调”,而谐调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要服从不同运动项目的目的和要求。就拳术而言,我以为应从两个方面来认识:即运动的谐调和力量的谐调。二者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却是相互关联的部分。
    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拳术的谐调?”我以为,在拳术领域里,所谓谐调就是“一致性”。现在让我们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拳术训练的目的,粗糙地说就是培养发力的本领,广义的发力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力量作用于对方的整体,称为放;另一种是力量作用对方的局部,称为击。从这一点出发可以看到如下的结果,即一切力量的体现必须通过一定的运动或动作。不论这个动作是有意识的或是无意识的,也不论这个动作的幅度大或小,动作的时间长或短,总之与动作绝对分割的力量是虚构的力量,是根本不能发生效果的。所以我们可以说,没有谐调的动作就影响力量的充分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讲,动作谐调是力量谐调的必要条件。
        
    我在《论拳劲》一文中,曾对拳劲的基本特征做了探讨,提出了“连通”、“弹性力”和“矛盾”作为拳劲与其他运动力量相比较的特殊性。由此,拳术在任何状态下对于动作的要求是不应当造成拳劲的障碍的。这一点,实际上规定了拳术中动作过程谐调的含义。所以,拳术中某种动作是否有“一致性”,取快于这种动作能否畅通地体现拳劲而不是削弱拳劲。
        因而一般艺术性动作的谐调与拳术的动作谐调有其根本的区别,前者没有打击力量和打击意识,而后者却完全由其体现的拳劲去判断。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其次,所谓力量的“一致性”要求调动全身的积极因素集中地为连续打击服务。这种打击无妨称之为拳劲的运用,因而拳劲的训练从原则上讲就是力量一致性的训练。换句话说,拳劲就是拳术所要求的力量谐调的状态。
        
      在《论拳劲》一文中所提出的三个特点,大体上概括了拳术力量的训练要求。但是,我们对三者的关系需要更明确的认识,三个特点在拳术训练者身上不是单独地出现,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侧重点有所变化,另外在概念上三者的确从属于不同的范畴。因此,在理论分析上有必要加以区分。
        
      通常,初期锻炼的学拳者应当从“连通”入手,以便较快地使身体主要关节服从神经调动,为进一步高级活动奠定基础。但是,锻炼者很快就应引进矛盾状态的训练,单纯地、一味地追求“连通”是不对的,不引进矛盾的训练,要想大幅度提高“连通”的程度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要问“所谓很快”是什么意思?从时间上怎样就算“很快”?回答是不应当以时间长短来定义“很快”,而要看练拳者的训练效果。这就是说,初步的“连通”状态应当有其客观标准,达到这种标准就应当及时地引进矛盾训练,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种标准是什么?回答是“连通”的初步标准主要是肢体的加重感。实践证明,通过一定的意念活动,学拳者本人会产生肢体的加重感。这种感觉实质上是肌腱合理张紧的反映。除了加重感外,还有其他感觉,如胀的感觉,蚁爬的感觉等,此处不多敷述。
        这里再说明两个问题:
        
      (1)拳术训练者的放松只是训练过程的必要手段而已。其目的仍然是合理的张紧。所谓合理的张紧,主要是指肌腱,特别是关节处肌腱的张紧,这种合理的张紧是若干年来拳术实践的总结。由于这种张紧主要体现在关节上,所以它必然会把训练者自身的感觉与其骨骼、肩架连系起来,由此引出第二个问题,即“形”与“神意”的问题。
        
      (2)自身感觉与外形,二者是两种不同的事情,但却是表里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合理的张紧必然会有合理的外形。拳术界提出“神意”的概念已有多所,迄今未有明确解释,我认为所谓“神意”,是在一定精神状态及意念活动诱导下对自身感觉的体认状态。它与“形”是不可分割的。
        
      没有合理的意念诱导下的合理感觉,要想有合理的外形是不可能的。反过来说,外形不合理则其“神意”也必然有缺陷焉。否则的话,教拳的老师何以判断学生的内在活动正确与否呢?至于过去拳术界的老话“只求神意足,不求形骸似”,其意义只不过是告诫学拳者不要单纯模仿老师的动作外形,这是应当特别指出的。尤其对于初学者来说,经常需要校正姿势。这一点不是很明显的吗?
        现在让我们回到拳术训练中的矛盾这个本题上来:
        
      所谓矛盾,是指学拳者本身的力量对立状态。这种状态,是有些人所谓内家拳术遥遥系公认的重要的拳劲训练。这些拳派常有所谓“摸东西”或“找东西”的说法,其朝夕以求的,大都指的是建立这种力量的矛盾状态。由此可见,实践已经证明建立矛盾的重要性。各派系的差别,原则上在于其方法和侧重点的不同,而且各派系对这种矛盾的认识深度也越来越显出差距增大的趋势。
        从原则上讲,矛盾的建立深刻地影响到以下诸方面:
        
      (1)通过对立面的存在来检查某种用力状态的薄弱环节。这是因为,对立面和主动面通常总是需要同时出现(尽管先后的强弱程度有时可以不同)。因而可以说,没有对立面就是没有主动面(换成拳术术语叫做“没有东西就是没劲”)对立面的具体化就是主动面的集中(或谐调),对立面的逐渐沉厚和变换速度就是主动面力量的逐渐增强与反应能力的提高。所以,二者总是相反相成的。
      (2)从神经支配上体认到某种用力状态的对立面的存在,并且加以控制,以便在真实的用力过程中尽可能削弱其破坏作用。
        
      (3)对立面的建立是构成拳术假借的必要和充分手段,它使拳术锻炼者对于自然体力的运用有了飞跃,起了质的变化。前辈拳术家曾经留过一句名言,叫做“假借无穷力”,使我们可以想像在拳术家心目中对于“假借”给予多么高的评价!当然,我们不应当呆板地从字面去理解“无穷”,而它只是说明假借有充分积极的效果。
        
      (4)对立面的建立是弹性与鼓荡的基础。从拳术实践来看,弹性与鼓荡既是力量的训练状态,又可直接作为力量运用的状态。所以从拳劲的角度上说,它是上层建筑。没有矛盾的对立统一做为基础,要想构成这种上层建筑是极为困难的,甚至于为了达到同样的目的需要付出极大的体力训练和时间,而且存在着发生方向性偏差的危险。
        
    综上所述,建立矛盾并求得矛盾的统一,乃是拳术训练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将左右着学拳者最终的拳术成就。因而我们应当从拳理的方面进一步加以剖析,以便帮助学拳者少走弯路,取得更大的训练的效果。
        

论拳术训练中矛盾的地位及其他----拳术矛盾训练概要(二)
    由前文可知,矛盾训练在拳术领域内占有重要地位,联系着拳术训练中各个重要环节。为此,必须进行较深入的分析。
        
    从矛盾建立的生理方面来看,它是在一定的意念诱导下,练拳者自身形成的力量对立状态。这种对立状态,从其建立过程来看,乃是由局部到整体,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拳术家在评论练拳者的动作时,经常引用“局部”或“整体”这两个概念,而且通常认为“局部”是有缺陷的,在原则上是有问题的。这时所谓“局部”和“整体”,是指练拳者所建立的矛盾状态的范围。不言而喻,我们所要求的当然是“整体”而不是“局部”。所以发生“局部”的现象,除了练拳者的程度---初学者必然先从“局部”入手----之外,大都是由于练拳者对于拳术训练的原则方向不明确所致。
    而从练拳者的意念活动看,可以根据假想中的对立面所处的位置,把矛盾划分为自身与身外两个方面。
        
    王芗斋先生曾有几句名言,叫做“自身皆俱备,反向身外求”,“不求已身,无物可求,执着已身,一无是处”。我以为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矛盾状态所应有的发展过程。这时,首要问题在于认清“具备”甚么?“求”甚么?否则大量的训练活动将成为盲目的行动,抓不住主题和要害,训练结果似是而非,甚至于产生不良后果。
        
    所谓具备,可以说是指自身的肢体及肢体之间的矛盾状态已经得到建立。能做到这一点,即使是初步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不容易。然而仅仅是把矛盾状态局限于自身肢体范围之内,却是完全不够的,必须使矛盾状态进一步发展和延伸,把对立面假托在身外的目的物上。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为了求得力量的一致性,必须存在着假想的身外的对立面,做为体验力量一致性的对象。而矛盾的对立面,实际上是力量运用过程中的对象与敌人,没有这种对立面,则无法从自身感觉上检查自已力量一致的程度。
        
    矛盾状态的自身和身外之分,主要服从于训练者的意念诱导活动。但自身矛盾状态是身外矛盾状态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发展。没有前者的训练而直接求取后者时困难很大,收效缓慢。当初步俱备前者以后,如果不向后者发展,则将永远限于较低的水平上。拳术界经常发现某些练拳者经过多年训练以后,自身力量得不到应有的发挥,这可能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另外,即使是部分练拳者进入身外矛盾训练阶段时,几乎经常地、大量地出现一种偏向,这种偏向是:在建立身外矛盾的过程中,忽略了自身矛盾状态。拳术的实践证明,不在自身矛盾的基础上去寻求身外矛盾,就不可能沿着正常的轨道发展。非常容易把自身“僵滞”、“用力”等误解为合理的张紧。因而在进入身外的矛盾训练阶段后,进步很慢,弊端丛生。有的人甚至于终生不能求得拳术水平的提高,只能收到局部强化的效果。因而搞清自身与身外的相互关系是十分重要的,这是有关矛盾训练的方向性的首要问题。
        
    其次,从体认矛盾的方法上来看有所谓“静止”与“动态”的两个方面,我们所以提出这个问题乃是鉴于部分练拳者存在着轻视动作的倾向。自从王芗斋先生倡导“意拳”以来,对于拳术界做出了不少巨大贡献。很多练拳者从站桩入手,力量都有显著的、迅速的提高,但近来部分人似乎认为只要站桩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站桩固然很重要,但如果缺乏动作(包括试力、发力及作拳)的训练,则根本谈不到力量的运用。从理论上看,任何动作都有运动因素在内,因而有动作谐调的要求,它将比单纯的站桩要复杂得多。所以从“相对静止”到“动作”,并不简单的是形态变化的问题。在本质上也有区别。直接的说,站桩本身主要是力量谐调的训练,而试力(连同发力及作拳,下同)则是力量谐调与运动谐调的综合体现。当然对于站桩具有相当修养的人,如果在正确的训练方法指导下,很容易掌握动作要领,这是事实。但站桩终究不能代替试力,更不要说代替发力与作拳了。不经过动作训练,将永远不能体会“动作”与“力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见到过不少的例子,一些人在相对静止的状态下摸到一此矛盾,而其动作水平却落后很多。以致于不能发挥应有的力量。这是使部分人长期停滞无法提高的又一重要原因。

        
    根据上述讨论,很自然的提出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即“什么是试力?”或者更明确地说,“试力”过程中所谓的“力”是指什么?搞清这一重要概念,将会使绝大多数练拳者得到迅速提高,并使“试力”这一环节在整个拳术训练过程中能够在训练程序上得到合理安排,即不过早又不过迟。
        
    试力就是在动作过程中建立起拳术所要求的矛盾状态。这里顺便说明一个问题,通常具有相当历史的拳派,要求动作“轻”和“缓”,例如太极拳、形意拳等等。特别是对初学者,要求动作不用力,乍看起来,岂不是失去试力的意义了吗?其实不然,正因为拳术试力训练所指的“力”乃是矛盾的体现,与一般人泛指的肌肉紧张有内在的区别,所以在训练一开始的时候,特别要求注意避免一般人的用力习惯,而要通过意念诱导建立起矛盾状态来。如果训练者在初期呈现肌肉混乱紧张的状态,则拳术要求的矛盾根本无法建立起来,失去了求得高程度的拳术水平的可能性。否则的话,我们像拳击训练一样,用沙袋做假想敌来练习不更直接一些吗?但实际上,我国拳术训练方法及拳术的水平早已超过了这种初级的、较为原始的阶段。意念诱导下以“轻”和“缓”入手来建立拳术所要求的矛盾,恰恰反映了我国拳术领先于世界水平的所在。
        
    有人也许会问,拳术作为技击来说“轻”和“缓”能克敌制胜吗?当然不能。请注意这仅仅是入门的手段,一旦建立起矛盾状态了,可以而且必须有“强化”的训练和“迅速”的训练。关于这一方面将另有专文叙述。
    本文下面所讨论的重要命题是拳术矛盾的主动方面,为了清楚起见,我们以“撑”和“抱”这一对矛盾为例加以说明。
        
    拳术界传统上流传着一名老话,叫做“撑三抱七”很多人对其含意产生了误解,以为三和七是指力量大和小的对比。我们可以提出两个问题,其一是“撑四抱六”或“撑二抱八”有何不可?其二是练拳者及指导者又将怎样去判断撑和抱的力量对比,从而加以掌握呢?
    我以为“三”和“七”所指的意义根本不是撑和抱的力量大小的对比,而是指要以“抱”为矛盾的主动方面。
    首先让我们解释什么是主动方面:
        
    假定我们用手推墙,则人的推力与墙给人的反作用力构成一对矛盾。这两个力量代表着矛盾的双方,而且永远是大小相等的。但人不去推墙,则墙绝不会来推人。墙所给与人的反作用力的大小,决定于人推墙时所加推力的大小,这样我们就说人的推力是主动方面。
        
    从拳术的角度来看,抱是力量的收敛,撑是力量的发散。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起到打击作用的是力量的发散。所谓“撑三抱七”是指在训练中要以抱(收敛)为主动方面,而建立起矛盾状态来。这样训练的目的,有其深入的含义。
        
    大家知道,善于用兵的军事家在不到决定性的一战时,总是将自己的兵力隐藏起来,收敛起来,以便时机一到,发起猛烈的攻击。拳术力量的训练也是同样的,经常要把自己的攻击力量含蓄起来,有利于作战的各个方面。然而军事家在日常训练过程中,是否只是一味的训练收缩兵力,不做攻击的演习呢?当然不是。同样的,拳术训练从基本训练的阶段就要不时地培养力量的发散状态,以便为力量的运用----发力和攻击----奠定基础。实际上建立以发散为主动面的矛盾状态要比以收敛为主动的状态困难得多,故此必须先收敛为主做起。
        
    到此,我们可以有条件更为具体地说明“局部”与“整体”的区别。所谓“局部”乃是建立矛盾的范围只局限于个别肢体之间,例如臂部的抱和撑、腿部的撑和夹等等。所谓“整体”则是各主要肢体互相间同时呈现矛盾状态,即不但在臂部和腿部有各自的矛盾,手臂与腿之间、手足与身之间等等,均呈现矛盾状态,这种状态在矛盾向身外方面延伸时尤为重要。明确这一概念,将有助于练拳者在建立矛盾的局部状态后,迅速向整体发展。
        
    关键问题在于,通过什么途径使局部矛盾向整体发展是最为方便和最容易收到效果的。本来从拳术的原则要求,身体任意两点之间都要有矛盾,这样才是最合理想的。但人体上有无限多点,如果逐点追求,必将“求不胜求”,因而我们必须提纲挚领地去训练,方能统辖全局。先从大局入手,再逐渐细致、深入。为此我们必须首先从建立梢节的矛盾状态入手,继之顺序地建立各个关节的矛盾,通常总是从手和足部做起。
        
    矛盾状态是否能贯彻于梢节是一个重大问题,关系到今后力量的发挥。而由于人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手的劳动频繁,神经指挥灵敏,所以手部的矛盾状态比较容易形成。相对来说,足部则比较困难些(顺便说一下初步的走步训练,实际上就是下肢的试力),进一步的全身各关节连系的训练则更加困难,这方面的训练完全是依靠意念诱导来实现的。例如抱和撑的状态,本质上是建立两臂之间的矛盾,当我们把这种状态向各个关节扩展时,就会逐步把矛盾从局部引向整体。拳术界俗称“无关节不顶,无关节不夹”(逢节必突,逢曲必夹),我们可以按照顺序从腕到肘、到肩、到胯地一个个去解决。但这中反映在头部之“领”,并通过“领”的意念活动逐步加重臂部所抱的假想物的重量。使这种重量感由腰部传递到足部而由全身来承受。这样训练方法会使我们在大的方面抓住全局而不致仅陷于局部。
        
    我以为,练拳者在初步建立整体矛盾后再转入“试力”才是最有效果的。但为了减少练拳者从“相对静止”到“动作”这一转折的困难起见,在整体矛盾建立起来之前,可用一些简单动作加以训练。这种训练,不妨以要求动作谐调为主,然后随着练拳者程度的提高,再适当的、按阶段地提出力量谐调的要求。从已有的实例证明,这种训练方法比单纯站桩或单纯动作都有更积极的效果。
        总括上述,本文提出矛盾训练时四个重要概念,即:
        (1)局部矛盾与整体矛盾。
        (2)自身矛盾与身外矛盾。
        (3)相对静止的矛盾与动作的矛盾。
        (4)矛盾的主动方面与被动方面。
    本文以为,从理论上明确这四个要领将对拳术训练有相当的促进作用,特加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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